黑河首例黑恶势力“主犯”平反后申请国家赔偿五千万,你对此事有何见解?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梁明被称为恶势力团伙主犯,而在6月11日,他收到了国家赔偿申请受理的通知书。通知书上显示国家愿意受理赔偿,经调查,梁明以再审无罪赔偿为由,向本院申请国家赔偿。并且国家赔偿申请符合立案条件,这也是黑龙江省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通知书。与此同时,梁明的国家赔偿申请书显示一共提出了九项赔偿申请,并且赔偿金额加起来一共有5000万元。这件事公布之后,又引起了无数网友的热议,那么从这件事中到底可以看出哪些问题呢?下面小编来和大家说一说。
事实握州上,梁明自己认为,原错判案件被定性为恶势力团伙,并且这个案件也公开宣判。被很多媒体大量的报道宣传,而这件事已经众所周知了。在一定程度上梁明认为这给他的名誉带来了严重的损伤,与此同时,广大的社会舆论也对他的家人以及朋友造成了严重的损害。这些都是一个精神上的损失,给他的茄吵生活带来了不好的影响。因此他提出申请精神损害赔偿金400万元。事实上,经调查,这个行为并不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梁明仍旧认为自己能够获得这些赔偿,很多人也都认为这是一种无理取闹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这也可能是他蒙冤后的倾诉。
就是从这件事也可以看出,广大的审判人员也要充分的把握评判的标准,并且能够公正的听取双方的意见。在一定程度上不能因为一方是检察机关就听信他人的言语,要做到公平公正,不能欲加之罪,司法道德应该是每一个人都要遵守的。
除此之外,当涉及到企业家之间的纠纷的时候,司法机关如果介入民事纠纷,可能会造成不好的影响,从而判断错案件的性质。所以说从专业的角度上,当有权利的一方进入民事案件,一定要谨慎小心。总之,在审判一个案件时,还是要做到公平公正,每个颤皮侍人心中也应该做到知法,懂法,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