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一家长未报备,学校开除学生,学校的做法有何不妥之处?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绥化一家长未报备,学校开除学生,学校的做法不妥之处如下:
首先在这起事件中,我们可以慎拿看到责任的主体人,很明显是这位学生的家长,并为学生本人因此学校的处罚主体一开始就找错了,不应该处罚学生而应该处罚学生的家长,但是学校往往并没有处罚学生家长的权利,却只好把压力转向给学生,通过学生来向家长传达压力。
虽然目前我们知道形势都非常的严峻,但是不管怎样在处罚的过程中应该对事不对人,而不是因为学生的家长没有如实汇报就直接开除学生,而应该处罚家长本人可以要求学生回家隔离,并同时请家长开具隔离证明之后再返校。
虽然我们目前的防控政策都进入了一个非常精细液搏化的阶段,但是也并不意味着我们要对那些从外地回来的人就非常的敏感,只要他们履行正常的手续就可以正常的进行生活。但是很明显很多地方在落实的过程中,把这一标准卡得非常的严格,只要是从外地过来的宽埋搭就如临大敌一般对待。其实完全没有必要搞得如此紧张,也许是因为自己过分紧张,才导致有些家长想要瞒报或者想要隐瞒自己的行为,进而产生一系列不必要的麻烦。
另外从这些事件中,我们也应该反思到学校平时在日常宣传过程中,是否将其中的利害关系给学生或者家长普及到。如果在日常防疫知识普及过程中能够全面的向家长介绍遵守防疫规定的重要性,让我相信没有家长会停而走起违反规定。
当问题出现的时候,我们应该选择的是解决问题,而不是去解决制造问题的人,这样才能够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