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买第二套房有什么规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上海二套房认定标准如下:1、上海二套房认定标准,从住建部获悉,住建部、央行、银监会三部委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对商业性竖消个人住房贷款中二套房认定标准进行了明确。2、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3、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4、贷款人将按以下三种情形,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5、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上述三种情形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6、要求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提高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的年限,从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内在上海市累计缴。7、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同时,为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限购审 核将前置至交易备案环节。一、二套房首付比例为普通住房50%,非普通住房70%。 1、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梁纤饥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 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2、购房人在申请贷款时还应承诺首付款为自有资金,违反承诺则作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二、购房严禁使用首付贷、过桥贷款。 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机构从事首付贷、过桥贷及自我融资、自我担保、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对各类非正规金融机构为房 产交易提供各种形式金融业务行为开展专项整治。三、鼓励企业自建人才公寓。 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自建人才公寓(单位租赁房),向职工出租。法律依据《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橡返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