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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13名代表全国多少党员

一大13名代表全国多少党员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一大13名代表全国多少党员

法律分析: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21年7月23日至8月初在上海法租界望志路106号(现兴业路76号)和浙江嘉兴召开。上海的李达、李汉俊,北京的张国焘、刘仁静,武汉的董必武、陈潭秋,长沙的毛泽东、何叔衡,广州的陈公博,济南的王尽美、邓恩铭,旅日的周佛海,以及由陈独秀指定的代表包惠僧出席会议,代表全国50多名党员。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和尼克尔斯基也出席了大会。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第一条我们的党定名为“中国共产党”。

第二条我们党的纲领如下:

1 . 革命军队必须与无产阶级一起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必须援助工人阶级,直到社会阶级区分消除的时候;

2 .直至阶级斗争结束为止,即直到社会的阶级区分消灭为止,承认无产阶级专政;

3 .消灭资本家私有制,没收机器、土地、厂房和半成品等生产资料;

4 、联合第三国际。

第三条我们党承认苏维埃管理制度,要把工人、农民和士兵组织起来,并以社会革命为自己政策的主要目的。中国共产党彻底搜敏毕断绝与资产阶级的黄色知识分子及与其类似的其他党派的任何联系。

第四条凡承认本党党纲和政策,并愿成为忠实的党员者,经党员一人介绍,不分性别,不分国籍,拿清都可以接收为党员,成为我们的同志。但是在加入我们的队伍以前,必须与那些与我们的纲领背道而驰的党派和集团断绝一切联系。

第五条接收新党员的手续如下,被介绍人必须接受其所在地的委员会的考察,考察期限至少为两个月。考察期满后,经大多数党员同意,始得成为党员,如果该地区有执行委员会,必须经执行委员会批准。

第六条在党处于秘密状态时,党的重要主张和党员身分应保守秘密。

第七条每个地方,凡是有党员五人以上时,必须成立委员会。

第八条委员会的党员经以前所在地的委员会书记介绍,可以转到另一个地方的委员会。

第九条凡是党员不超过世芹十人的地方委员会,应设书记一人;超过十人的应设财务委员、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各一人;超过三十人的,应由委员会的成员中选出一个执行委员会。关于执行委员会的规定下面将要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