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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园是否应该重建?

圆明园是否应该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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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园是否应该重建?

圆明园是对一段历史最生动、真切的记录和诠释。可以说,任何文字性的记载,任何图片或影像,都不能比圆明园一小块断壁残垣更真实地触及人们的内心。这其中,包含着真实而丰富的中华民族的历史基因。废墟的文化就像刚刚愈合的伤口,表面的平静下埋藏着组织的撕裂和剧烈的疼痛,这种疼痛是写在历史上的阴影,它给今天的生活增添了压迫,但同时又给我们带来了心理上回旋的空间:我们的生命有没有勇气承受超过其本身的灾难? 2004年是圆明园罹难144周年,10月18日,中国圆明园学会和圆明园管理处召集20余位建筑、历史、考古、园林等各界的专家,纪念圆明园百余年前的创痛及百余年来的沧桑,共商“遗址公园”建设大计。未能赶来的著名古建筑研究和保护专家罗哲文给会议寄来了贺信,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系教授王道成在会上作了发言,再一次主张复修圆明园的中国园林部分,北京大学世界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主任谢凝高提出,“圆明园有必要复建部分景观,申报世界遗产。”然而,随后立刻有人对此次会议提出质疑:“这么多专家都众口一词地倡言复建圆明园,不能不让人觉得这是一次组织得力的‘复建吹配前风会’”。随着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的展开和人们保护文物意识的增强,圆明园复建与否的问题再一次被提上议事日程,更多的人也对此抱以关注:圆明园,昔日的辉煌是否需要重建? 圆明园坐落在北京西郊海淀区北部。1709年,康熙将畅春园北一里许地后华家屯的一座园林赐给他的第四个儿子胤,并亲题园额曰:“圆明园”。其意为:“圆而入神,君子之时中也。明而普照,达人之睿智也。”此后,历经雍正、乾隆、嘉庆、道光、咸丰清朝五代皇帝的倾心营造,圆明园成为举世闻名的皇家营苑,因其在建筑与园林方面的杰出造诣,被世人誉以“万园之园”、“世界园林的典范”、“东方凡尔赛宫”等。圆明园不仅以园林著称,而且也是一座收藏相当丰富的皇家博物馆。法国作家雨果对圆明园给予了极高的赞誉:“即使把我国所有圣母院的全部宝物加在一起,也不能同这个规模宏大而富丽堂皇的东方博物馆媲美”。 然而,历史的天空经历过风风雨雨,圆明园经历了两度劫难。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中,圆明园被英法联军烧毁,这场熊熊大火,成了中国人永远的耻辱和伤痛,圆明园昔日的辉煌,随着那场大火化做了永远的灰烬。作为清朝的皇家园林,圆明园的废墟一直完整地保存到1900年。此前的1873年,为了迎接慈禧四十岁生日,圆明园还曾进行了部分的整修。1900年陪巧,八国联军侵略中国,圆明园再度遭到破坏。辛亥革命以后,清政府放弃管理以后,圆明园成为无主的园林,又遭受第二次大规模的洗劫。两度劫难之后,神话般烟雨迷离的美景已不复存在,留给后人的只是一片废墟,这片遗址成为清代统治者腐败无能的历史见证,同时它也像一座警钟,时刻警示着国人不能忘记这一耻辱。 多少年来,埋葬了一代又一代人凭吊和反思的圆明园被负载了更加厚重的期望。1983年,北京市曾在《北京城市建设总体方案》中明确规定,将圆明园遗址建设成“圆明园遗址公园”。然培乱清而,如何建设圆明园遗址公园、如何保护和利用好圆明园这片丰厚的历史文化遗产,学者却持有不同的观点,归纳起来,主要是两种。一种观点认为,对圆明园保护和利用应采取积极态度,主张部分复建圆明园景区,与现存的西洋楼遗址形成更鲜明的对比,更有利于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另一种观点认为,美是不可重复的,圆明园应该保持废墟,废墟也是一种美,可以让人们永记国耻。力主“重建圆明园昔日辉煌”的“修复派”与力主“让废墟成为民族耻辱历史教科书”的“保留派”聚讼纷纭,各执己见,但其争论却一直未有公断。 “修复派”有两个分支,一是全面修复派,如已去世的建筑学家单士元。他们认为圆明园是我国古代建筑的顶峰和精华所在,应全面恢复,使后人了解我国古代在建筑上的辉煌成就。但目前持部分修复意见的人较多,是主修派的主流,如八届全国政协委员罗哲文等人,他们认为全面修复工程太大,耗费过重,没有必要,只要修复一些重要景点就行,比如曾经是政治中心的“九州清晏”等。目的是为了加强对比教育,在对比中再现被侵略者破坏的惨状。同时也提供参观,使游人重睹圆明园昔日之芳华。 “保留派”则认为,圆明园作为一个见证过历史的园林,其实是有两个历史身份的,一个是园林史上登峰造极的“万园之园”,一个是民族史上的屈辱象征。站在圆明园的断壁残垣前,我们都会感到矗立在心头的国耻,同时,我们又会想象那万园之园的盛景。正是圆明园的这两个身份,正是我们心头的这两个情结,让我们对于圆明园该以哪种面貌示人有了不同的选择,而这每一种选择,决定的又不仅仅是圆明园的面貌,它还决定了我们每个人对待历史的态度。 中国社科院外文所研究员叶廷芳是重修圆明园的著名反对者之一。他认为,世界上有许多以废墟如被誉为古代世界七大奇观的罗德岛上的太阳神巨像、古希腊雅典卫城中的帕台农神庙等,它们虽是废墟,但却最客观真实地把历史镌刻在地上,这也是一种美。对废墟进行维修是必要的,但如果在废墟上搞“假古董”,破坏了废墟本身的美,是摧残的行为。而著名建筑学家、清华大学建筑学院的陈志华教授认为,即使重修圆明园,但建筑材料、工艺、风格都无法真正回到过去,就不会再是那座清代名园,如此修复没有多少意义。陈教授提出,在保留遗址的前提下,把圆明园建成公共绿地,同时,保留大水法等遗址,让人们在休闲中受到教育。 1999年的一次交锋是两派辩论的一个高峰。“两会”期间,针对一份“重现圆明园景观”的提案,在北京市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北京市政协委员陈立群提交一份提案,建议“以股份制方式重建管理圆明园”,即“建立以国家、企业、投资人参股的股份制企业上市公司,以企业行为完成从策划、宣传、启动、集资、管理的全过程”,然后,“承包给愿意并有能力重建部分圆明园景观的企业,由专家组监督实施过程,社会监督管理行为”。包括叶廷芳、李学勤、邓友梅、梁从诫等人在内的49位全国政协委员上书提案,表示坚决反对,他们呼吁:“不能再以‘修复’的名义毁掉圆明园了!” 2002年,《北京市公园条例》正式颁布。该《条例》规定:“对无法以人力再造和无法再生的自然景观或者具有特殊历史价值的人文景观,禁止改变原有风貌和格局。”此《条例》出台后,争论暂时平息,许多媒体以“圆明园不重建写入法中”为题做了报道,此事告一段落。前不久的会议无疑在圆明园尚未平静的湖面上击起一片波澜,此次由专家论证的“重修计划”将给圆明园带来怎样的命运?记者就此分别采访了罗哲文、叶廷芳和王道成。 保留派:难忘的精神 创痛与难圆的重修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