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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张坊集镇滨河风光招标公告

浏阳张坊集镇滨河风光招标公告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浏阳张坊集镇滨河风光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浏阳河西岸风光带绿化景观提质改造项目已由长沙市芙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芙发改投【2015】19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沙市芙蓉区园林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绿化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浏阳河西岸风光带绿化景观提质改造项目施工  (2)建设地点:芙蓉区范围内的浏阳河西岸;  (3)工程概况及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栽乔木、新栽灌木及地被、原有园路破除及新建、新建树池、景墙、给排水及电气改造、原有苗木移植及修剪复壮等,工程费用约3000万元;  (5)招标范围: 浏阳河西岸风光带绿化景观提质改造项目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计划工期:60日历天;  (7)质量标准:合格;  (8)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  (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具体如下)  一标段:浏阳河西岸风光带(车站北路帆山至扮轿闭龙舟屋南)绿化景观提厅裂质改造项目施工,总绿化改造面积:29000?;工程费用约1150万元。  二标段:浏阳河西岸风光带(龙舟屋南至人民东路)绿化景观提质改造项目施工,总绿化改造面积:52000?;工程费用约1180万元。  三标段:浏阳河西岸风光带(人民东路至雨花区界)绿化景观提质改造项目施工,新建绿化面积:8500?,新建铺装面积约4600?;工程费用约520万元。  由于本项目工期非常紧,任务重,提质标准要求高,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故投标人只能对一个标段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4 、评标办法 :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报价部分采用附表6〈1〉)。报价只计算投标总报价得分,投标总报价基准分为100分,权数取值按K4。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一、二、三标段应具备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省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湖南省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无在建项目;  (2)技术负责人具有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相适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严格执行,且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岗位资格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的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拟任施工员取得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安全员取得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质量员取得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4)参与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和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  1 )企业诚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没有因丧失商业信誉或重大责任事故被取消投标资格;  2 )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注册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6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一标段: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二标段:人民币贰拾叁万元整;三标段:人民币拾万元整;  (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帐为准。  (3)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①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②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交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  ③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④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02 月 04 日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csggzy.com.cn)、芙蓉之窗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8 、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6 年02 月 09 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①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02 月 29 日9:00时整。  ②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开标室。具体标室见二楼大厅大屏幕。  ③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④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10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芙蓉之窗-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  11 、其他内容:  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具体入库程序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  入库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