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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规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定期向 报告

党的十八大规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定期向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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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规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定期向 报告

十八大新党章中规定: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档袜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党的地方各级行蠢激委员会的常务委档山员会定期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是加强党的制度建设的需要,是扩大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的需要。同时,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对党员、党的干部和党的各级组织的加强监督十分必要。这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我们党的治党管党水平,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