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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P认证对药品批发企业经营场所面积有什么要求

GSP认证对药品批发企业经营场所面积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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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P认证对药品批发企业经营场所面积有什么要求

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埋尘睁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试行)》。企业仓库设置应适应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的需要,其中在设区兄祥的市中心城区设立批发企业,仓库建筑面积应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在其他县(县级市、区)开办批发企业或批发企业设立的批发分支机构,仓库建筑面积应达到1500平方米以上。其中阴凉库面积不低于总库房面积的50%。库房净高5米以上(二层以上可为4米以上)。冷库容积不低于100立方米。 专营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弯岁仓库面积应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专营生物制品的仓库容积应达到200立方米以上。 在设区的市中心城区设立批发企业,营业场所和办公用房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在县(县级市、区)开办批发企业或批发企业设立的批发分支机构,营业场所和办公用房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居民住宅(含公寓、别墅)不得作为营业和办公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