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还利息方式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在毕业前没有利息,无需还利息。
毕业后贷款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利息和本金一起还,还款方式为:
如果您的助学贷款账户为支付宝账户(****.cdb@sina.cn),那么您可以使用主动还款功能,或存钱到此支付宝余额里等系统自动扣款。 另外您或家人朋友也可以去全国任意一个支持POS机还款的资助中心,用银联卡还款。
扣款后到月底,在学生在线系统显示“扣款审批中”是正常的,您可以在下个月初再次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还款完成情况。 如果申请了提前还款,却没还钱,不影响信用,下月可继续申请。
一、 逾期、不良记录、非恶意欠款证明、结清证明
根据征信业管理相关规定,您的逾期记录将在逾期事件终止(贷款结清)5年后自动清除。您可以还清贷款后联系资助中心老师,看能否开非稿桥恶意欠款证明。无特殊情况是不能开的。
贷款结清后,次月初您可以联系县中心老师或分行经办人开具贷款结清证明。
二、 初次贷款申请,续贷
申请时间、截止时间:请咨询当地资助中心。各地时间不一样。 申请条件:考取了我行可以开展助学贷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且满足家庭经济困难条件。
贷款金额: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贷款额度可按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携带材料:首次贷款,您可以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余胡统网页链接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并下载打印申请表。
持申请表前往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的中任一单位进行资格认证。然后需携带您的身份证、学生证、户口簿、录取通知书及申请表等材料和共同借款人(生源地)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和共同借款人一起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贷款申请。
续贷时,您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携带身份证和您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前往县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即可。续贷无需进行资格审查,即申请表无需盖章。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开发银行-常见问题竖敬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