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上有哪些寡头垄断甚至完全垄断的例子?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举一个手机操作系统的例子吧。全球智能手机操作系统就属于双寡头垄断,ios和安卓,其他手机操作系统的市场份额几乎为零。安卓的优势在于开源,ios则是注重用户体验,两种操作系统的生态模式不一样。随着智能手机市场进入成熟稳定的发展期,操作系统双寡头垄断的局势也变得稳固了。
可口可乐
在回答这个问题前,让我们先明确一下寡头垄断(Oligopoly)的概念。
寡头垄断是指一种由少数卖方(寡头)主导市场的市场状态,它的显著特点是少数几家厂商垄断了某一行业的市场。(科普一下,垄断竞争这一概念是指许多厂商生产并出售相近但不同质商品的市场现象,企业数量多但规模相对比较小。)
由此,我们可以大致看出寡头垄断和垄断竞争的主要区别——市场特征,竞争者数量,自由度。
在寡头垄断市场里,厂商相互依存是基本特征。由于竞争厂商数量少且占据市场份额大,任何一方的行为和决定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对手,乃至整个市场。进入与退出市场的难度也十分之高。反观垄断竞争市场,是现实生活中最常见的存在形式。众多的生产者和消费者让这个市场的进退十分自由。虽然竞争者数量较多,但各生产者提供的产品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说了这么多,我们现在回到问题。可口可乐可以作为市场上寡头垄断甚至完全垄断的例子。
可口可乐拥有百年历史,品牌一直是它最重要的资产。而百事公司作为后起之秀。掀起了新一代的旋风。其规模巨大的广告投放方式,大大提升了在国内外的名气。
如今,可口可乐与百事可乐的竞争为可乐市场营造了一个双寡头市场。在近年来的国内市场,可口可乐占据市场份额的40%左右,位居第一。百事可乐则以约32%的市场占有率位居第二。当然,在读这篇文章的你可能还喝过非常可乐,汾煌可乐,崂山可乐等。但这些打着本土品牌大旗推出的可乐并未取得良好的销售业绩,仅仅在中国可乐市场占据10%的份额。
刚刚在为这个话题做research的时候,我发现有人提出了一个非常有趣的问题:“可口可乐与百事可乐是对手,还是朋友?”就像我在前文解释两个名词的时候提到的一样,且战且合,是寡头市场的特征。也正因如此,寡头们的竞争故事通常充满了出乎意料的戏剧性。可口可乐与百事可乐间的冲突,是合作与利益并存的。
总之,寡头垄断是现代社会大规模生产的客观需要。优缺点并存,是一种比完全竞争更加现实,有效率的市场结构。
文 / 段然
编辑 / Freya
比如为什么现在市面上只有百事可乐和可口可乐。
这不是哪个论坛上的问题讨论,而是百事公司对可口可乐发起的又一次挑战。
1975 年,沉寂已久的可乐市场被百事公司的一项挑战点燃,他们组织了一次看起来非常科学和公平的实验——
用实证研究的对照试验来评测,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究竟哪个更好喝。
在第一组实验中,他们给测试者每人各发一罐可口可乐和一罐百事可乐,让他们每样各喝一口,然后选出更好喝的那个。
结果并未出乎众人的意料——大部分品尝者选择了可口可乐。
而最关键的是第二组实验,百事公司发给每个人两杯未标识品牌的可乐,让实验者每样各尝一口。
剔除了品牌效应之后的结果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
在第二组实验里,大多数人选择了百事可乐。
这项实验在全美引起了轰动,构成了百事可乐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对可口可乐发起的攻势里最重要的一环。
之后百事可乐和可口可乐分别重复了多次实验,结果如出一辙,这在某种程度上传达出一项结论:
可口可乐的市场地位由营销奠定,而百事可乐才是味道上最好喝的可乐。
百事可乐一时声名鹊起。
直到今日,这项经典的实验仍旧为人津津乐道并不断诠释,但我们对这场公开的 battle 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一个广为流传的说法是:
当时的百事可乐比可口可乐更甜,有研究者认为这个甜度大概是 5% 左右。
由于可乐同质化严重,大多数普通人无法分辨百事可乐和可口可乐细微的味道差别。
在饮用少量差别不大的两款产品后,面对「哪一个更好喝」的提问,人们往往更倾向于选择更甜的那个。
但那时春风得意的百事可乐不会想到,甜美的肥宅快乐水在日后会成为不健康的代名词。
而可口可乐公司更想不到的是,自己会深陷碳酸饮料的阵地,而明明「更甜」的百事公司,日后却和「健康」建立起了千丝万缕的联系。
2021 年 2 月 10 日,可口可乐公司发布 2020 年财报,全年营收 330 亿美元,同比下滑 11%。百事紧跟着公布财报,数据显示营收达 703 亿美元,高于市场预期,比可口可乐公司的两倍还多。
这或许和很多人的认知大相径庭,可口可乐不是最畅销的可乐吗?可口可乐公司不是最大的可乐公司吗?
要想理清这件事真是从小没娘——说来话长。
药剂师布莱德汉姆发明了百事可乐,但他并无商业天赋,由于对原材料砂糖价格的误判导致了百事可乐的第一次破产;
其后,华尔街投资商米加尔信心满满地收购了百事,给观众老爷们展示了一把什么叫「梅开二度」;
二次破产后糖果公司总裁古斯入主百事,差点把自己整得晚节不保……
所以故事的开始是这样子的:百事三次求市场领导者可口可乐收购自己,均被拒绝。
如果情节继续这样发展下去,百事可能只是众多挑战可口可乐公司失败的一个无名小卒罢了。
但苟延残喘中的百事接连迎来了命运的转机:
历史赋予百事最大的礼物的代号是唐纳德·肯道尔(Donald M. Kendall)——一个执掌百事二十载的男人。
肯道尔把公司的经营重心放在了 4P 中的 「促销(promotion)」 和 「产品(product)」 上。
他深谙在可乐这种快消品的促销法则中,广告的重要性,而恰好,60 年代的美国,风起云涌的学生运动,让他捕捉到了战后年轻人身上微妙的变化——
他们粗犷豪放、叛逆不羁,对现实普遍不满,甚至以代际矛盾的形式表现出来。
而此时的可口可乐,仍然固守传统和老派的形象,在广告中也是用一种说教的口吻告诉年轻人「事情会变得更好」。
「垮掉的一代」对既是传统父辈们的饮品,又热衷于传播「心灵鸡汤」的可口可乐观感很差,于是肯道尔迫切的想要向年轻人递上投名状——
「我们和红老头不一样,是一个阵营的自己人。」
文章开头的「百事挑战」正是肯道尔的得意之作,此外他还以 500 万美元的天价签下了当时最火的 Popstar——迈克尔.杰克逊:年轻人们在现实中迷失自我,却能在他的歌舞中找回自我。
其实,百事可乐能与 MJ 结合,也是无巧不成书:
过去一年内,铁矿石价格三级跳,几乎翻了两倍。这里面有多方面的原因,但能造成如此疯涨,更多的是铁矿石三巨头的趁火打劫,和各路资本的借机炒作。要说清这铁矿石三巨头的吸血故事,还要从二十多年前开始说起。
茅台算吗,
其实这个问题应该要讲明白一点,面向消费者跟面向企业是不一样的。
更别说特产或国有控制的东西。
其实应该要如何分类讨论我不懂,只是如果不分清楚很难讲明白的。
三星算吧,去年开始内存相关芯片涨价4倍还多,今年一跃超越inter成为全球第一半导体企业
大天朝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凡国家命脉行业全被国家垄断
涉及腾讯的有9起:
市场监管总局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红杉煜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购广西叫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分别给予 腾讯、红杉煜辰各50万元罚款 的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总局对青岛海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腾讯控股有限公司设立合营企业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分别给予 海信网科、腾讯各50万元罚款 的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总局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与河南和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设立合营企业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分别给予 腾讯、和谐汽车50万元罚款 。
市场监管总局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北京念念分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给予 腾讯50万元罚款 的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总局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VERSA Inc.股权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给予 腾讯50万元罚款 的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总局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永辉云创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给予 腾讯50万元罚款 的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总局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北京有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给予 腾讯50万元罚款 的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总局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上海华晟领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购北京明略软件系统有限公司股权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分别给予 腾讯、领飞各50万元罚款 的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总局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IngageApp Global Limited股权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给予 腾讯50万元罚款 的行政处罚。
涉及阿里巴巴的有2起:
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贵阳星力百货集团有限公司设立合营企业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分别给予 阿里网络、贵阳星力各50万元罚款 的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总局对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郑州市讯捷贸易有限公司、贵阳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收购贵州泛亚信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分别给予 阿里创投、郑州讯捷、贵阳广电各50万元罚款 的行政处罚。
涉及哔哩哔哩的有1起:
市场监管总局对哔哩哔哩股份有限公司收购VERSA Inc.股权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给予 哔哩哔哩50万元罚款 的行政处罚。
涉及京东的有1起:
市场监管总局对宁波誉衡健康投资有限公司与江苏京东邦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合营企业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分别给予 宁波誉衡、京东邦能各50万元罚款 的行政处罚。
经梳理发现,13起行政处罚案的违法事实及理由均为 “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 ,且评估认为, “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给予涉事企业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依据和决定主要源于以下2条规定:
《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实施集中的,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反垄断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对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的罚款,反垄断执法机构确定具体罚款数额时,应当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的时间等因素”。
从美团被罚34.42亿元后,反垄断之风越刮越猛,目前来看,数字经济领域仍然是反垄断重点监管执法对象。2021年11月国家反垄断局正式挂牌,意味着对互联网平台的反垄断处罚也将步入常态。
寡头垄断:
英伟达显卡——需要用到cuda的软件
完全垄断:
微软(mac和Linux不足以和windows竞争)
第三世界国家的许多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