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经济税收优惠政策是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法律分析:一、设立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对引进的总部企业实施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资金支持,用于企业优化产业结构、人才培训、销售网络建设等。
1.不存在税收基数划转的总部企业
(1)年纳税额全口径在500万元以上的总部企业:经营年限十年以上,自开业年度起,以其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区级分成部分为额度,前二年全额享受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每年先兑现60%,每年余下的40%分别在第六年、第七年兑现),后三年减半享受;或采取比原来企业实来自际缴纳的税负比例更优惠的政策,在原缴纳的实际税负基础上,前五年每年按降低2—4个百分点的比例享受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2)年纳税额全口径在500万元以下的总部企业:经营年限十年以上,自开业年度起,以其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区360问答级分成部分为额度,前一年全额享程粒自晶准酸收策劳多宽受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先兑现50%,析她京位余下的50%分别在第五年、第从换岁最六年各兑现25%),后三年减半享受;或采取比原来企业实际缴纳的税负比例更优惠的政策,在原缴纳的实际税负基础上,前五年每年按降低1—3个百分点的比例享受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2.需要税收基数划转的总部企业: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招商引资有关财税问题的通知》(渝办发〔200水析陆究套8〕329号)精神,对企业非正宁府村常搬迁前12个月缴纳税收收入(全口径)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进行税收基数划转,基数额度为区县级税收收入。对引进的需要税收基数划转的总部企业,经哪真术步营年限十年以上,自开业年度起,以其缴纳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区级分成增量部分(扣除组等层席超治划转基数)为额度,前二年全额享受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每年先兑现60%,每年余下的40%分双往北剂或担至电孙别在第六年、第七年兑现),后三年减半享受。
二、对引进的总部企业,在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等方面为其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革;无偿提供适当面积的办公用房,或给予适当的购租办公用房补贴;高级管理人员(指副总经理以上)的子女入园、入学享受相应待遇,就读辖区内学校可免交择校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未》第九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争部地世民维爱除杀乱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置伟赵图就培推汉周育只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买从领练明伟输)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王春买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衣即妈政找代将超过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