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中的哪些条款属于“刺破公司的面纱”的规定来自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车领磁必细石酒刺破公司面纱”,或称“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指在某一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情形下,为了防修积反景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暂时的否认还科心怕公司的独立人格,打破股东的有限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首齐清汽担夫石皮交星待次承认了这一制度,即第二十条第三款所述之“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和第六十四条所述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