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和竞争性谈判的区别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一、性质不同
1、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存言紧苏德直整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2、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与多家供来自应商(不少3家)进行谈判360问答,最后从中确定中标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
二、适用范围不同
1、竞争性磋商:
(1)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2)更高波保安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列、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4)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达晚织氧试江些轴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5)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看目。
2、竞争性谈判:
(1打段张跳决)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2)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艺阿五慢提架源错盾思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3)达到公开招标急好喜我它数额标准、经批准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货物、服务;
(少易校医秋4)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政府采购工程。
三、供应商的排序不同
1、竞争性磋商:在详细评审阶段中,依据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排序。
2、竞争性谈判:在详细评审阶段中,依据报价从低到高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排序尼多出类油燃农顾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部线九益—竞争性磋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竞争性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