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伟(北京市朝阳区原副区长刘希泉之子)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刘伟,原北京圣博翔酒店用品有限公司股东。朝阳区原副区长刘希泉之子,伙同父亲受贿41万购买宝马车、伙同他人伪造装修合同骗取拆迁款477万。因诈骗罪和受贿罪,于2012年11月19日被一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刘伟的同案人、生意伙伴曾能财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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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原北京圣博翔酒店用品有限公司股东。朝阳区原副区长刘希泉之子,伙同父亲受贿41万购买宝马车、伙同他人伪造装修合同骗取拆迁款477万。因诈骗罪和受贿罪,于2012年11月19日被一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刘伟的同案人、生意伙伴曾能财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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