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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生产队

杀人生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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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生产队

2010年9月26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重庆“黑老大”樊奇杭当天被执行死刑。同案被告人吴川江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贩卖、运输毒品罪,同日也被执行死刑。樊奇杭自封为“杀人生产队队长”,他曾是特种兵侦查员,当过陆军学院教官。他组织一伙亡命之徒在重庆成立杀人生产队,以涉枪,涉毒,高利放贷为主,拥有大量枪支弹药。魏洪军、谭力都是手无寸铁的无辜群众,仅因为与他们发生了一点小小的口角纠纷就被残忍杀害。 樊奇杭大批量非法购买枪支、弹药,从2006年8月以来,先后从四川、云南等地购买各式枪支17支(包括3支“56”式冲锋枪)、子弹573发,手榴弹1枚。樊奇杭一人使用保管4支枪。2009年,重庆爱丁堡小区 “6.3”枪案发生后,警方从各犯罪嫌疑人手中缴获的枪支弹药让专案民警感叹不已,这些形形色色的杀人武器从冲锋枪、制式步枪、猎枪到各式手枪,足以武装一个连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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