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离婚制度当中的义绝、和离、休妻,分别有什么含义?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和离。听上去和现代的和平离婚,好像是差不多的意思。和离是一种夫妻双方不相安谐而自愿离婚的形式。
和离听上去非常公平和平等,可是在封建社会中,男子往往在和离后重新慎山娶妻非常容易,而另一方就很艰难了。她们可能会不被社会风气所容,街坊邻居都会说各种闲话甚至出口恶言,想再嫁人几乎也是不可能的带磨事。所以当时说好听是“和离”,其实也是变相的摧残女性。
虽然看上去话非常体面,却其实也是对古代女性的一种压迫。表现得出当时女子不为社会所容的无奈。
义绝是最严重的一种方式,也即是成语“恩断义绝”之意。义绝是一种夫妻有一方对对方一定范围内的亲属有殴、杀、奸等行为而被强制离婚的形式。基本只有大奸大恶,才会用上义绝。
休妻就旧指离弃妻子。
在古代要达到七个条件其中的一条,丈夫或其家族才能休妻,这七条也叫七出或七弃。
七出记载于汉代的《大戴礼记》,具体是:1.不顺父母2.无子3.淫4.妒5.有恶宽行中疾6.口多言7.窃盗
另外还有三不去,用以规定丈夫不得任意要求与妻子离婚(即休妻),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妻子不被任意休掉。这三种情况是:
1.有所取无所归——指妻子的家族散亡,假如妻子被休则无家可归。
2.与更三年丧——指妻子曾替丈夫的父母服丧三年。
3.前贫贱后富贵——指丈夫娶妻的时候贫贱,但后来发达富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