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fer letter究竟是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所谓offerletter,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名字,offer在法律上一般翻译为“要约”,根据《合嫌败同法》的规定,“要约”就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这个意思表示应当内容具体确定,并且要约人一旦作出了承诺,就要受到意思表示的约束。因此offerletter一般应用为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前,向劳动者发出的一份有关录用信息的信函。在法律上应受民法、合同法调整,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不等同于劳动合同。一旦发出,对用人单位就产生法律约束,而劳动者可以选择接受或者拒绝。 在人员录用比较规范的企业,offerletter中一般会向劳动者写明报到的时间、地点,薪酬福利以及职位等信配者蔽息,并明确该录用信的有效期以及与劳动合同的关系,即劳培州动合同签订后,该录用信是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还是失去效力。劳动者收到该录用信函后,如果同意录用,则需要在指定的时间内将签名后的录用信寄至或传真至用人单位。 但是如果offerletter中没有写明其与劳动合同的关系,可能出现以下三种情况: (子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