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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购房条件新政策

合肥购房条件新政策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合肥购房条件新政策

1、本市常驻户口,不限购。(拥有两套及以上合肥产证的房产,新房限购。);2、本市集体户,满一年,不限购;未满一年,两年内逐月缴纳12个月社保或个税,可购买一套住房;3、外地户口,两年内逐月缴纳12个月社保,限购一套;4、退伍军人,退伍户口落在合肥市,限购一套。(需落户);5、应届两年内毕业简芹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本市工作,社保缴纳满个月,限购一套;或者在本市创业,凭营业执照,限购一套。(需落户);6、国家认可的3级以上技工,在本市工作社保缴满一个月,限购一套。(需落户);7、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0岁以下本科学历,在本市工作,社保满一个月,限购一套。(需落户);8、港澳台及铅李外籍人士,工作满一年。工作单位开证明,或居住证满一年,限购一套;9、四县一市户口,无需社保,写申请,限购一套。合肥限购区和非限购区非限购区:合肥市区目前新站区、瑶海区、新桥产业园是非限购区,也就是购房不需要任何的社保、个税和户籍的要求,和肥东、肥西、长丰三县是一样的,通俗点说就是拿着钱就可以买了,而且不限制购买套数。限购区:除了新站区、瑶海区、新桥产业园以外的市区是限购区,要满足一定的限购条件,同样也有套数限制;二次限购区:这里指的是2021年分两次划定的政务、滨湖、高新的二次限购区。前期在这些区域购买二手房纳入限购2套范围,其他限购区二手房全款不限购。不过在5月10日调整后,在限购拦激毕区有2套房产的,可以在二次限购区再买1套二手房(新房不行)。关于二次限购区有个地方需要注意的是原瑶海区38本部也被纳入二次限购区,但是随着瑶海区不限购,自然也取消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