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单子算违法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做私单是违法的,侵犯了公司权益,构成无权代理行为,对于善意的第三人,公司需要给你买单,这个是民事行为,公司可以向你追讨损失,没有金额的限定。
通过你的描述,你朋友在民事和刑事上都需要承担责任。一、民事责任。作为公司的员工,以公司的名义在对外处理业务,与单位是代理和被代理的关系。即在处理“单子”时,你朋友是公司的代理人。
但是他的代理行为实际上损害了甲公司的利益,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不论是否约定,都应当承担)。构成违约你朋友就应当按照当初与甲公司约定的违约责任进行赔偿,如果没有约定,就需要按照甲公司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二、刑事责任。你朋友涉嫌伪造公司印章,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缓慎、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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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保险中介机构诈骗得逞原因有:银行理财产品的不透明为银行个别客户经理带来巨大的非法操作空间,使得“私单”的出现成为可能。
而“私单”销售的高提成、高收益,也成为银行员工销售“私单”的主因;保险中介机构巧妙利用了客户对银行的信任心理,使用银行信誉为其违法行为提供了“信誉担保”。
从法律角度看,在银行与保险中介机构未签订代销保险产品协议的情况下,银行员工私售保险产品因欠缺相应的授权依据,应视作个人行为,其误导销售引发的纠纷和损失,个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但银行员工作为银行内部人员,其身份与银行无扰扰敬法分割,客户往往难以识别其从事个人行为和行使职务行为的李毁界限。在私售过程中,又存在银行员工将银行、保险产品混淆销售、中介机构营销人员假托银行员工、保险产品加盖银行公章等情况。
这种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和重大过失行为,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区分,如银行客户以在银行网点购买或银行员工推介、承诺为由,要求银行承担赔偿责任。
这其中也不排除法院会考虑私售行为发生于银行机构内、其员工实施误导行为和银行未履行提示义务情况等,而判决银行承担责任的情况发生。
参考资料:凤凰网-杜绝保险“私单”应从严从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