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一男童遭狗扑咬整夜做噩梦,狗主人是否该为此负责?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我认为狗主人不应该为此事负责,相反那个牵绳的小女孩应该为此事负责。2020年10月7日,在南宁市盛天华府小区,当时狗主人吴女士正在小区里遛狗,一个小女孩非要来牵晌斗吴女士的狗。吴女士看她牵着没什么问题,便让她牵了。结果后来小女孩没有牵住,狗跑进了儿童游乐区,追着苏女士的孩子跑。孩子摔倒之后,狗马上扑上去咬了孩子。旁边的其他小孩也因为这个突发事故而哇哇大哭起来。
小男孩因为受到惊吓,整天做噩梦,还从晚上哭到天亮。苏女士找到狗主人吴女士,要吴女士赔偿男孩疫苗的费用并且苏女士还担心小男孩有潜伏期,说以后要是出现问题了要找吴女士负责。不仅如此,她认为小男孩受到了惊吓,要吴女士负责给小男孩找心理辅导师。两人因为赔偿的事一直争执宴颤磨,但最终也没有得出一个结论,只好报了警让民警来处理。
在我看来,此事的责任不在吴女士,而在于那个牵绳的小女孩。因为是小女孩非要请求牵走那只狗,如果小女孩没有洞敏牵狗,那么吴女士的狗就不会跑去咬伤小男孩。因为小女孩未成年,所以我认为应当由她的监护人进行赔偿。但小男孩身体并没有因此变得残疾,小男孩也没有工作,所以对方只需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如果苏女士非要认为小男孩的精神受到了伤害,可以找专业人士进行鉴定,然后根据对方提供的鉴定结果起诉对方。
根据法律规定,关于饲养的动物,如果由于狗主人过失造成伤害的,狗主人应该承担民事责任,赔偿对方医疗费。如果因为第三人造成伤害的,应该由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来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