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用不用坐牢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一般情况下,嫖娼是不用坐牢的。法律只规定嫖娼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没有将嫖娼定性为犯罪,行为人存在嫖娼行为的,只会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应当由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拘留、罚款,但是,嫖娼人员与未满14周岁的女性发生关系的,就有可能坐牢的,因为与未满14周岁的女性发生关系,即使女性同意,也涉嫌构成强奸罪,会被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轿春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闭誉耐严重后果的虚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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