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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痛痛病?

什么是痛痛病?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痛痛病是一种由镉污染水源而引发的疾病。镉是潜在性的,即使饮用水中镉浓度很低,也能在人体(特别是妇女)组织中积聚,潜轿做伏期可长达10年至30年,且早期不易觉察。震惊世界的日本“痛痛病”就是由于镉污染而致,被定为日本第一号公害病。 

痛痛病是首先发生在日本富山县神通川流域的一种奇病,因为病人患病后全身非常疼痛,终日喊痛不止,因而取名“痛痛病”(亦称骨痛病)。在日本富山县闭祥衡,当地居民同饮一条叫作神通川河的水,并用河水灌溉两岸的庄稼。

在日本明治初期,三井金属矿业公司在神通川上游发现了一个铅锌矿,于是在那里建了一个铅锌矿厂。在铅锌矿石中还含有一种叫做镉的金属。

炼锌厂排放的废水中含有大量的镉,整条河都被炼锌厂的含镉污水污染了,河水、稻米、鱼虾中富集大量的镉,然后又通过食物链,使这些镉进入人体富集下来,使当地的人们得了一种奇怪的骨痛病(又称痛痛病)。

镉进入人体,使人体骨胳中的钙大量流失,使病人骨质疏松、骨胳萎缩、关节疼痛。曾有一个患者,打了一个喷嚏,竟使全身多处发生骨折。

另一患者最后全身骨折达73处,身长为此缩短了30厘米,病态十分凄惨。痛痛病在当地流行20多年,造成200多人死亡。痛痛病至今尚无特效的治疗方法,而且体内积蓄的镉也没有安全有效的排除方法。因此,消除镉对环境的污染就显得特别重要,这是防止痛痛病发生的根本措施。

1961年,富山县成立了“富山县地方特殊病对策委员会”,开始了国家级的调查研究。1967年研究小组发表联合报告,表明“痛痛病”主要是由重金属尤其是镉中毒引起的。1968年开始,患者及其家属对金属矿业公司提出民事诉宴碰讼,1971年法院判决原告胜诉。被告不服上诉,1972年再次败诉。

什么是痛痛病?

扩展资料

除了痛痛病的病因被社会承认外,在对公害企业进行诉讼中的原告辩护律师们也起到了很大作用。在对病因的因果关系进行证明时,法院不仅认可了实验科学证明方法,流行病学因果关系的证明同样有效,这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战前就存在因农业与渔业受损而对当地居民进行的补偿运动。但关于人受损害的痛痛病,居民们最早开始采取行动是在1966年。当年11月,以集中了痛痛病患者的妇中町熊野地区的公民馆为中心,当地居民发起了痛痛病对策委员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痛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