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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发生冲突怎么办?

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发生冲突怎么办?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发生冲突怎么办?

《立法法》对此有明确的规定:由国务院裁决。  1、第91条: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举衫施行。  2、第95条: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正模腔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码孝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