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封制和宗法制分别瓦解于什么朝代或时间段? 只要具体的时间!!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1、分封制:从春秋战国时开始,适应蔽没中央集权的郡县制逐渐取代分封制,分宏灶纳封制开始瓦解;直至秦始皇统一中国建立秦朝,普遍推行郡县制,便完全废除了分封制。
2、宗法制:分为奴隶宗法制和封建宗法制。
奴隶宗法制瓦解于秦朝的建立,后演变为封建宗法制,成为封建统治的支柱。封建宗法制瓦解于清朝的灭亡。宗法制度是由氏族社会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的,是王族贵族按血缘关系分配国家权力,以便建立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其特点是宗族组织和国家组织合二为一,宗法等级和政治等级完全一致。
宗法制的目的在于保持奴隶主贵族的政治特权、爵位和财产权不致分散或受到削弱,同时也有利于维系统治阶级内部的秩序,加强对奴隶和平民的统治。宗法制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核心是嫡长继承制,即正妻所生的长子为法定的王位继承人。
中国夏朝时就已确立王位世袭制,但也有"父死子继"和"兄终弟及"的区别。商朝末年才完全确立了嫡长继承制。西周一开始就确立了"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辩凳不以长"的嫡长继承制,从而进一步完备了宗法制。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分封制
百度百科-宗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