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批发和销售免征增值税.在财务上该如何处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87号)第二条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第四款规定,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如:企业销售图书取得100元,根据开具的普通发票: 借:银行存款 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2.会计处理不需要贷记“应禅缓槐交哪咐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也不存在结转“营业外收入”的问题贺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