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政府规章的区别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2-14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政府规章的区别区别主要有两点:一是制定颁布的机关不同。地方性法规是有立法权的地方国家机关依法制定与发布,即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地方政府规章是省、自治区、陵桐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和广东省东莞市和中山市、甘肃省嘉峪关市、海南省三沙尺悄坦市等四个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二是权威性和产生的社会效力不同,不能混为一谈。地方性法规的效力要高于政府规章。双方有冲突的,则适用地运迹方性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