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具体如下:1、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知闹坚持创新驱动发展 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 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形成强大国内市场 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数字化发展 建设数字中国;全面深化改革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优化区域经济布局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发展社会主圆猛孝义先进文化 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推动绿色发展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 开拓合作共赢新局面;提升国民素质 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进民生福祉 提升共建共治共享水平;统筹发展和安全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 实现富国和强军相统一;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坚持“一国两制” 推进祖国统一;加强规划实施保障;2、“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2021-2025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主要阐明国家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宏伟蓝图,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橘稿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