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教育局电话是多少?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咸宁市教育局联系方式:
电话:0715-8256168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温泉淦河大道77号
邮政编码:437100
咸宁市教育局内置机构职责:
承担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的综合协调与督办工作,负责文件运转和管理;
负责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并督办,负责政务公开、提案建议、新闻宣传、信息及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访、计划生育和机关事务管理(后勤管理)等工作;
承担教育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公文的规范性、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归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对外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中外合作办学、公派出国留学(或援教)人员、来华留学人员和外国文教专家、教师的有关管理工作。
承担全市基础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发展的政策和措施,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素质教育;
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规范基础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指导中小学德育、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指导中小学电化教育、图书和教学仪器配备。
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承担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评估猛兄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和德育工作;参与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的结构布局调整工作;
负责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统筹规划和管理社会力量办学工作;依法开展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工作。
根据国家、省有关教育督导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全市教育督导的有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对下级人民政府及有关政府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和教育目标的实现;组织对中等及以下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工作;
组织开展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日常工作。
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教育改革并就重大问题进行调研;负责全市普通高中、民办高中及市城区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机构的设置、合并、撤销和更名的申报和审核工作;
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和管理,承担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有关工作;拟订局机关经费预决算,指导各类教育专项经费的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国家、省、市相关教育项目、捐赠项目的管理;承担局直属单位和学校国有资产及非税收资金的监督管理;
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承担教育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工作,负责做好市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工作。
指导全市学校体育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市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
负责全市性及组团参加全国性、全省学生体育比赛、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交流活动;指导高中阶段的军事训练工作。
指导全市中小学和市直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导全市中小学编制核定有关工作;承担全市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工作;
负责市直教育系统的人事、劳资、考核、机构编制、人事档案管理、干部培训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考核局机关、直属单位干部、直属中小学校长及其中层干部;
参与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全市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管理责任;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负责指导、协调教师奖惩工作和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负责特级教师的评审工作;统筹规划与指导组织全市普通中小学校教师、校长的培训工作;
规划、指导全市中小学师资培训基地的教学管理和改革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指导市直教育系统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及党员组织关系的接收、管理工作;
抓好党员日枝虚袭常监督、执纪和问责,负责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协调指导全市中小学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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