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百科知识

事业单位改革后,工勤人员该何去何从?

事业单位改革后,工勤人员该何去何从?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事业单位改革后,工勤人员该何去何从?

行政工勤目前的政策是只出不进。原来由行政工勤人员承担的辅助性工作,比如打字、开车、维修等,现在基本上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行政工勤岗位因此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取消是必然。随着购买服务社会化的进一步加强,各地行政机关已经在严格控制行政编制,现有人员随单位调动、退休等原因,编制随退随销,原则上不再新增。事业工勤事业工勤人员目前处于安置退役军人等方面的需要,暂时不会取消,但在现有政策下,严孙槐拿格执行总量控制。现有工勤岗位人员随着单位的改革会分流安置,大概率会保持编制现状,一般不会出现编制取消、下岗失业的情况。公安机关二层事业机构工勤编制,基本不会受到改革冲击,维持现状几成定局。这点无须担心。政法部门工勤司法体制改革不管如何改革,作为政法部门的工勤人员个人身份应该不会改变。现在政法专项编制的普通公务员都是凡进必考(领导干部可以调任),机关工勤人员也不可能过渡为公务员。中央早有规定明乱政法部门要严格控制工勤人员编制,对于超编配备的工勤人员可能会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分情况采取调离政法部门或自然减员等方式解决,应该说来无论如何改,作为党政机关的工勤人员个人利益应该依法得到保障。在机构改革中,事业工勤岗位人员受身份限制,有几点是肯定的:第一,不能参公。事业单位因改革需要参公,管理岗和专技岗因为是干部身份可以参公,工勤岗属于工人,按规定不允许参公,只能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安置。第二,不能转干。事业工勤人员受工人身份限制,不参加考试无法直接转换身份变为干部。但符合条件的,允许转到专技或管理岗,享受相应的待遇。但转岗不转身份,事业工勤人员在人事档案中的工人身份不会因为转岗而改变。第三,不能提拔。事业工勤人员允许转岗,享受则搭待遇,但不允许提拔到领导岗位任职。比如县级事业机构,管理岗条件具备允许提拔到领导班子岗位,而工勤岗位人员肯定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