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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原则的基本内容

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原则的基本内容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原则的基本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具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原则的基本内容

扩展资料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地位,原则上是依据各自治地方的地域大小和人口多少决定的。自治区与省同级,自治州与地级市同级,自治县与县同级。

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自治权如下:

1、民族立法权

民族自治地空贺丛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2、变通执行权

上级国斗樱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标,如果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自治机关可以报经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

3、财政经济自主权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具有较大程度的财政经济自主权,并可以享受国家的照顾和优待。凡是依照国家规定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安排使用。

4、文化、语言文字自主权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享有一定程度的文化自主权。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公务的时候,依照本拍颂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

同时使用几种通用的语言文字执行公务的,可以以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语言文字为主。

5、组织公安部队权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

6、少数民族干部具有任用优先权

参考资料来源: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央人民政府 -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