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新风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民俗信仰之社会新风尚 一、尊老 芗城素有怜老尊老之举,民间家庭中小辈办事都要事先征求姿判长辈意见;小辈有事外出,先告知长辈,回家后主动面见长辈;长辈身体疾苦病痛,小辈则送药端汤、精心护理,使老人“生有所养,老有所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关心人民疾苦,尤其是孤寡老人。1956年农业合作后,对鳏寡孤残者实行“五保”(保吃、保住、保穿、保医、保葬)政策。各乡镇街道对其辖区内的孤寡老人包干到户, 带领发动群众互助互济、街邻相帮。60年代开展“学雷锋、树新风”的活动,群众中照顾孤寡老人的好人好事层出不穷。1988年,全区开展“九九”敬老月活动,先后成立老年体育协会和老年大学,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敬老、尊老、爱老、养老的社会新风尚得以发扬光大。1995年9月,对年满70岁以上的老人,乘坐公共汽车实行半价。 二、敬师 封建社会里,平民百姓入仕出人头地的主要途径是读书登第。 南宋,朱熹任漳州知州,倡儒学,史称为“朱子过化”。后来书院附设朱子祠成为一俗。元、明、清三朝,乡里设有社学。每逢岁前,将诸生姓名列出敬请有学识可为师表的人过目,若许可,则在岁后择日,备礼于学,学生迎谒再拜,先生才授课。 漳人“读书力田”成为风尚,明初就已有“海滨邹鲁”之誉。在这种努力向学的风气中,传统学识的先生和传授技艺的师傅,均受学生、学徒及其家长的尊敬。“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妇孺皆知。弟子考中功名作官,但对师长则一如往者,尊崇有加,徒弟学艺出师,即使技艺高超,仍执以师礼。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文化教育日益普及。特别在80年代,教育受到社会普遍重视,尊师重教蔚然成风。自1985年开始,每年9月10 日定为教师节。每逢这一天,不少学生前往老师家中拜访。 重大节日及教师节为教育办实事、慰问教师活动逐步成为社会新风尚的一个主要内容。1992年以来,芗城区政府投资建教师住房 25000平方米的“教师新村”,购买4部客车,用于接送在郊区工作的教师上下班,解决了教师住房难、乘车难和医药费超支报销难的“三难”问题,使尊师重教更趋社会化。 三、互敬互助 芗城自古宗亲邻里、亲朋好友注重礼尚往来。民情淳朴、热情好客,逢亲遇友习惯点头招呼。宗族成员中论辈不论岁,都要以辈份高低称谓。在社会上一般按年龄以伯、叔、婶、姨、兄、弟等称谓称呼对方。 历史上,民间十分重视血缘、亲缘、地缘的联系与交往,素有敦亲睦邻的优良传统。亲戚、宗亲之间隐册搏,衣食住行婚丧喜庆,习惯互相支持,素有喜庆不失礼,治丧皆出力的族居旧俗。邻里之间,和睦相处,互相帮助,一家有事,邻里各家都热心相助。“远亲不如近邻”,“千金买厝,万金买厝边”被视为邻里交际的信条。 社会交际中,诚信重义,封建社会知交挚友,时兴结拜兄弟,同甘共苦。清末,在一些商埠城市建有漳州会馆。民国以来,社会发展扩大了社交面,逐渐出现社团交际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海外华侨及香港、台湾、澳门地区的芗城人组织了跨地跨国的“商会”、“联谊会”、“同乡会”等一系列社团,在联络乡情、增迸友谊、共帮互济、共建桑梓文明之中,发挥重大作用。随着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出现了各式各样的“协会”、“老人会”等组织,各阶层的社交活动十分活跃。学校、机关、工厂等单位、系统出现了举办晚会、舞会、茶话会等多种交谊活动,颇受青年喜爱,形成一股新的社交潮流。 四、济困扶贫 芗城民性慷慨豪爽,素有济困扶贫的美德。古往今来,宗亲观念浓厚,不论是工农商学,“亲引亲”、“邻帮邻”的传统习俗经久不衰。社会生活中,衣食住行、婚丧喜庆,一家有困难,四邻共扶助。 清未民初,龙溪县民间自发的社会慈善事业渐兴。创办养老所、育婴所、平民所、施医所等福利机构。开展一些诸如收容孤老,弃婴、义诊施药、赈济食品等救世济贫活动。 农村中宗族父兄,有婚丧葬之事,全乡老少,必来相助。婚姻名曰“凑喜”,丧葬名曰“吊奠”。男停耕,女停织,齐集当事之家,克尽所能,共襄事务。即使邻乡远族,亦须派代表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发展了社会福利事业灶祥,孤儿寡母、生活无依的现象骤然减少,特别是自然灾害,一旦有难,八方支援。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物质生活普遍提高,个别贫困地区的扶贫工作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充分重视。 五、崇尚善举 芗城民风淳朴,崇尚善举长久不衰。封建社会中,举凡铺路造桥,建寺修祠,无不慷慨解囊集资兴办。境内山溪陇畔,原本道路极其崎岖,田径阡陌曲折,羊肠鸟道皆是。农闲之间,一乡之长,长期召集乡中子弟,在辖区内共同修路,甲乡如此,乙乡亦如此。倘有不组织修路,左右邻乡必鄙视该乡乡长无能,讥笑谩骂,莫敢回嘴,相习成风。过往桥梁上一般都建屋,俗称曰亭,即可雨天避雨,又是祭祀场所。 凡属宗姓之亲,遇有急难之事,则所亲者必先援助,由亲及疏,由近及远,或出力,或出财,绝无吝惜。即使外县、外省人流落乡间,一叙同姓之亲,亦致敬有加,不敢怠慢。旧时同宗叔侄,有被异姓欺凌、同乡土地有被别社侵占,必开祖祠大门,召集宗族会议,或争斗或宁息,当众表决。如若当息,族长必须代子弟向对方卑礼厚币乞和。如若当争,必集全村力量,以对付对方,任何牺牲都不顾。远近数十里宗姓,须派遣家长慰问。因此常发生械斗。清,乡村每有械斗动则连结数十乡。民国期间此习犹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摧毁了封建宗族体系,除偶有时个别村庄械斗外,此风基本已息。 60年代广泛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80年代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90年代加强重视精神文明的建设活动。社会上不断涌现舍已为人,拾金不昧、义务服务等新人新事。1990年由芗城区公安局创建的“110”报警台, 从打击抢劫斗殴到为民排忧解难均全心尽力,树立了芗城文明新风尚。1993年4月12日成立“漳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至1995年底芗城区境内被市级见义勇为基金表彰人数共31人,省级见义勇为基金会表彰9人, 中华见义勇为基金表彰的有2个。 六、家庭和睦 芗城民间家庭成员间,一向以父严母慈子孝、兄友弟恭、婆媳妯娌和睦礼让为风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芗城妇女摆脱夫权、族权和神权的封建桎梏,与男性一样享有社会活动的权利,逐渐形成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互爱互信互敬互助的新风尚。80年代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指导下,积极倡导开展五好家庭活动。自1980年开始各街道乡镇持续开展“五好家庭”评比活动,到1995年共评出27546 户“五好家庭”。“五好家庭”中的成员成为邻里和单位里的榜样,加强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