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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掉线被罚2000块,如此惩罚依据究竟是什么?

北斗掉线被罚2000块,如此惩罚依据究竟是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北斗掉线被罚2000块,如此惩罚依据究竟是什么?

北斗掉线被罚2000块4月5日,卡车司机金师傅在通过唐山市丰润区的一个超限检查站时,因“北斗”丢失被罚款2000元并被拘留。后来金师傅服毒,送医后不治身亡。后来,地方当局参与了调查。

那么,它如此惩罚的依据究竟是什么?

据官方消息称,丰润治超站的惩罚是符合2014年7月1日生效的《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的。

此处罚是由《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违反第二十六条规定。“监控人员应实时分析和处理车辆行驶的动态信息,及时提醒驾驶员纠正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并记录在动态监控账户中;被提醒后继续违章驾驶的驾驶员,应当及时向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报告,安全管理机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对拒不执行制止措施,继续违法驾驶的,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事后予以辞退。动态监测数据至少保存6个月,违法驾驶信息和处理情况至少保存3年。对于有交通违章信息的驾驶员,道路运输企业事后应及时处理。”

同时有处罚条款:“第三十七条道路运输经营者违反本办法规定,在使用卫星定位装置时,未保留从事经营活动的在线运输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800元罚款。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毁坏卫星定位装置,恶意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2)伪造、篡改或者删除车辆动态监测数据。”

好了,以上就是本期所要分享的内容了。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