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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有哪些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有哪些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有哪些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有酒后驾驶、醉酒驾驶、闯红灯、无证驾驶、超载驾驶、超速驾驶、违章停车、驾驶人未系安全带等行为,其中根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程度轻重,扣1分到12分不等,如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一次性扣12分。

  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有哪些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5、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6、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二、一次记6分的交通违章行为

1、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4、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

5、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6、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7、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或者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8、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9、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一次记3分的交通违章行为

1、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2、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3、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的;

5、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6、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7、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8、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9、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10、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1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与原来的道路交通法规相比,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变化最大的部分,不仅交通事故处理的主体、程序发生变化,事故认定的性质、范围也有所调整。充分尊重人的生命权,实行事故现场快速处理,取消了事故重新认定,重新定义了交通事故的概念,扩大了道路交通事故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