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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缺人民币兑换标准

残缺人民币兑换标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残缺人民币兑换标准

一、凡残损人民币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持币向银行照全额兑换;

1、票面残缺不超过1/5,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

2、票面污损、熏焦、水湿、油浸、变色,但能辨别真假,票面完整或残损不超过1/5,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

二、票面残损超过1/5以上至1/2,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应持币向银行照原面额半数兑换,不得流通使用。

三、凡残损人民币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兑换:

1、票面残损1/2以上;

2、票面污损、熏焦、水湿、油浸、变色,不能辨别真假;

3、票面挖补、涂改、剪贴拼凑、揭去一面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