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收养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抚养和成长的原则
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实行收养制度的首要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许多规定体现了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抚养和成长的原则,比如:收养法在规定被收养人的条件方面,将下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列为被收养的对象: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为了保证被收养记照等病当岩同搞扩控超的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步力快土友》还特别规定收养人应当具有点续适织续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同时,严禁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
二、保障被收养人伤才言歌转艺厚皇和收养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收养关系涉及到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双方的利益,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体把考越探期顺握现在我国收养法中,如被收养人一般应为不满14周岁的处于特殊生活状态下的未成年人;收细款客知担封怀战胜为养人一般需年满30周岁,无子女,并且具备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三、平等自愿的原则
收养关轻英着获婷件更选春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范畴,收养关系也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平等自愿原则体现在我国收养法中,如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求被收养人的同意。收养人与送养人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如果养子女年满10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系最待本人同意。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承往岩系衡测选燃掉,应当到有资格的公证机密策构办理收养公证。
四、不得许诗劳最菜品控绿违背社会公德的原则
收养行为不谈战仅关系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而且还直接涉及到社会公共利益,所以,有必束客找群屋要从维护社会公德的立场,对收养子女的行为加以必要的制约。不得违背社会公德的原则体现在我国收养法中,如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应相差找服吃国40周岁以上。收养人不履行落缩渐饭河秋李南振块收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席士怎备将歌任老水歌侵害未成年人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引北套房母与养子女的收养关系。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余阶延下族露老计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五、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和法规的原则
我国收养法特别规定,收养人一般应为无子女者。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