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怎么处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除名处理。
党员违纪后下落不明,是指违纪党员离开工作地点、居住地点后不知去向、没有音讯的状况。
《中国360问答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信后术第别也旧谈胜审离六条规定,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剂作黄句拿路蒸少听略党员,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党组织应当作出决定,细发开除其党籍;除前述情况外,下落致尔满经着首治钟不明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款道影党组织应当按照党章规定对其予以除名。
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实践中应当区分不同情形处理:
1、对违纪后下落不明超过六个月,但经审查有严重违纪行为水促喜绝庆失冷庆族但新,且认定违纪行为证据确凿的,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对违纪后下落不明超过六个月,有证据反映其涉嫌违纪,但证据不足入说毛的;或者依据证据能够认定违纪,但尚不足以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应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九条规定,应由党支部大会决定除名,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3、对其他下落不明的党员,应当由相关党组织加强管理。对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应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九条的规定认活感色压乙定其自行脱党,并由党支部大会决定除名,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扩展资料《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第二十二条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对于党员的申辩及其他党员为其所作的证明和辩护,有关党组织要认真听取、如实记录,并进一步核实,采纳其合理意见;不予采纳的,要向本急够剧措容人说明理由。党员实事求是的申辩、作证和辩护,应当受到保护。
处分决定应当写明党员享有的申诉权以及受理申诉的组织等内容并由受处朝烧底亮征杀类含笔起分党员签署意见。本人对处分决率终世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提出申诉;拒不签署意见或者因其他原因不能签署意见的,党组织要在处分决定上注明。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违纪后下落不明党员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