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家水杯自爆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宜家水杯自爆案是指2016年6月20日,王女士在使用宜家水杯时,水杯突然爆裂,致其当场昏迷,下唇缝合4针,一颗门牙断裂,因认为宜家的产品不符合行业标准,存在严重缺陷,她将北京西红门宜家家居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共计105万元。
2018年7月8日,大兴法院给出一审判决,宜家退还王女士购物款3.9元,并赔偿医疗费、营养费等4万余元。王女士表示会提起上诉。 10月26日,从王女士处获悉,北京市二中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宜家赔偿伤者4万余元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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