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区旗的简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葡萄牙语:Bandeira regional da Regiã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da República Popular da China;简称澳门特区区旗;别称莲花旗、白莲花旗、白莲旗)是一面绘有五星、莲花、大桥、海水图案的绿色旗帜;以澳门绿作底色,中央的一朵含苞待放的莲花图案是澳门的象徵。澳门特区区旗於1999年12月20日起正式使用。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的底色是澳门绿,有欣欣向荣之意;旗面的图纤神案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区徽搭郑大致完全一样;区旗中的五星分别由一颗大星以及四颗小星所组成;其意义除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五星一样外,也呼应了《澳门基本法》第1条中「澳门特别行知竖颂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五星之下有一朵由三片花瓣组成的白色莲花;而三片花瓣分别代表澳门半岛、氹仔和路环。莲花下面分别是一条白色大桥和绿白相间并由近向远渐变的海水是象徵澳门自然环境的特点。对於澳门区旗的底色设计,原草委宗光耀於《澳门基本法》颁布20周年时称,当时香港区旗和区徽底色定为红色,不少人认为澳门区旗便同样沿用红色,不过中央政府对澳门这方面无特别考究。澳门基本法草委会副主任钱伟长提出设想,认为澳门无历经过重大战争、且有山有水,区旗区徽可考虑用绿色。当时的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认为这个意见值得思考,与宗光耀商量先了解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姬鹏飞的意见。姬鹏飞没有反对,思考期间并说一句“红花都需绿叶相配”。钱其琛和宗光耀意会是合适设想,最终建议获投票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