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投诉电话?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劳动局投诉电话为:12333。它是全国统一的劳动行政部门咨询投诉电话,可以直接投诉有关劳动纠纷的事项。全国各地的劳动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外办公时间有所差异,一般: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17:00,双休日不上班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但大多数地区都是24小时人工服务。也可以直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需区县劳动行政部门电话,需汪前则要根据当地地方电话进一步咨询。向劳困棚动监察大队投诉所需要材料如下:(1)由投诉人向具有管辖权的劳动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件。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①是投诉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工作单位、通讯住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以及所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详细情。②投诉人的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2)是投诉人证明材料。投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提供原件核对);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注册登记资料(确实不能提供的,经说明后可不提交)。(3)集体投诉推荐代表的还需要提交推荐人签章的推荐委托文书。如悔并:因同一事由引起的4人以上集体投诉的,应当推选代表1至4名,并填写《委托书》,所有人员均在委托书中签名。(4)是相关证据材料。提交必要证据材料,如证明劳动关系及与投诉请求有关的证据材料。【法律依据】根据《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