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按照什么原则选拔干部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党章第三十三条规定:“党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干部”。这是我们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是新时期选人用人必须兄掘坚持的根本原则。深刻理解和始终坚持这一根本原则和标准,对于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老段有重要意义。
正确理解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所要解决的是“选什么样的人”的问题。德,是指干部的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才,是指干部的能力和水平。在德与才的关系上,应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统一,德与才都不可或缺,但德与才比较,德是第一位的,是才的统帅,决定着才的作用和方向。
才是德的支撑,影响着德的作用范围;有德无才,难以担当重任,有才无德,终究要败坏党的事业。政治品质、道德品行不行的人,才干越强干坏事的能量就越大。
因此,我们党选人用人,一贯既看干部的才,把才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条件,更重干部的德,以德为先决条件,突出德的侍尘誉优先地位和主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