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百科知识

李良森判多少年徒刑

李良森判多少年徒刑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李良森判多少年徒刑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于凳皮2010年7月2日作出(2010)南刑初字第00069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李良森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千元。刑期自2010年1月29日至2015年1月28日止。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罪犯于2010年7月蔽缓20日被交付执行。执行机关滁州市清流监狱2014年6月3日提出减刑建议书,报送本院审理。本院依法组宏粗模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