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垃圾分类实行几标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昆明市垃圾分类实行三类标准。
1、可回收物,城市生活垃圾中未污染适宜回收和再生利用的生活废弃物。包括纸类、塑料、金属、橡胶、玻璃、金属、衣物、家具、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及其他大件垃圾。
2、有害垃圾,城乡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含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包括灯管、家用化学品和电池等。灯管类,废荧光灯管、温度计、废血压计等。
3、其他垃圾,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之外,未能单独收集的各类城乡生活垃圾,灰土、砖、缺乎瓦、煤灰、花盆、陶瓷制品做铅、玻璃纤维制品。
扩展资料:
垃圾分类标准:
垃圾分类按一定规定或标准将垃圾分类储存、分类投放和分类搬运,从而转变成公共资源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分类的目的是提高垃圾的资源价值和经济价值,力争物尽其用,减少垃圾处理量和处理设备,降低处理成本,减少土地资源的消耗,具有社会、经济、生态等几方面的效益。
垃圾在分类储存阶段属于公众的私有品,垃圾经公众分类投放后成为公众所在小区或社区的区域性准公共资源,垃圾分类搬运到垃圾集中点或转运站后成为没有排除性的公共资源纯扮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