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新股新规怎么办?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若您咨询的是2016年1月5日起新股申购的规则变化,具体如下:
一、业务流程调整。
取消新股申购预缴款后,投资者申购日(T日)申购但无需缴纳申购款,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
二、强调自主申购。
明确规定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三、落实投资者申购约束机制。
细化和明确“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的处理方式和处理原则。
四、弃购股份处理。
明确因投资者资金不足而放弃认购的股份、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而被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或根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的其他方式处理。
五、(深圳市场)小盘股全部网上发行。
明确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2000万股(含)以下且无老股转让计划的,应当直接定价全部向网上投资者发行。
网上新股申购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在T+2日(T日为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申购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结算参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投资者约定具体截至时点。
若您咨询的是新股申购规则变化后投资者参与网上新股申购的条件要求,投资者进行网宏枝培上新股申购需有相应的网上新股申购额度,其额度的计算与投资者持有的非限售A股股票市值有关;
计算方法为以投资者为单位,其T-2日(T日为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申购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账户中上海/深圳非限售A股股票的日均持有市值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沪深市场分别计算。
沪深市场新股申购市值计算规则包含以下内容:
1、投蔽唯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搭袜者为单位,沪深市场的市值标准为:
沪市:T-2日(T日为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申购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账户中上海非限售A股股票的日均持有市值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每一万市值对应1000股申购额度。
深市:T-2日(T日为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申购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账户中深圳非限售A股股票的日均持有市值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每一万市值对应1000股申购额度。
2、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
(深圳市场)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
3、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
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2 日日终为准。
4、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
5、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
6、非限售 A 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7、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
参考资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市首发新股网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问答》、【第135号令】《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