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乡什么意思?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民族乡是我国特有的、少数民族自己管理自己内部事务、依法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一种基层政权形式,是解决我国散杂居少数民族问题的一种较好的政治形式,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一种必要补充形式。 民族乡为中国大陆地区民族区域自治政权,属乡级行政区,即行政地位与“乡”相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因少数民族聚居地域较小、人口较少并且分散,不宜建立自治地方设立“民族乡”的办法。《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具体保障民族乡制度的实施。截至2007年,中国大陆共有民族乡1,093个,除山西、陕西、海南、宁夏和上海未设稿局立民族乡以外,其余26个省级行政区均设有民族乡。民族乡最多为贵州、云南,分别达到252和150个,其次激敬掘为四川和湖南,分明核别达到98和9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