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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合同是什么意思?好不好?

人事代理合同是什么意思?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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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合同是什么意思?好不好?

从对人事代理的定义中可以看出,人事代理实质上一个民事代理合同。法律分析人事代理的双方为依法成立的人事代理机构和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当事人双方并不存着行政隶属关系而是平等的民事关系。人事代理因在本质上属于民事委托,故其属于于普通民事合同法律关系范畴,在法律上是受合同法等民事法律规范调整。人事代理系用人单位对人事代理机构的民事委托,其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并不受用人单位与人事代理机构的人事委托代理关系影响,劳动者与人事代理机培哗构之间并不存在实际法律关系,更不存在用工关系。人事代理的内容则主要是人事方面的管理与服务,具体由委托方与受托方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协商确定,本质上属于民事协议范畴。采取这种方式实际上是为了所谓的规避用工风险,即形式上让人感觉是其劳动者与第三方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然后在发生工伤后可以让第三方公司去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这等于是用人单位将汪庆其本身应承担的劳动法上的义务变相转嫁给了第三方,而第三方本来只是进行人事代理工作而不应承担劳动法上的义务。人民法院对此在依法查明事实后,对于这种不以用人单位名义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依法也不应予以认定,而是应当正本清源,根据真实情况依法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法律依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配陵行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