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的原则是哪些?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的原则是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四个服从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重要内容;
是党的政治纪律的核心内容,贯穿于党的建设的各个环节。“四个服从”是在革命战争年代产生的,凝结着党的集体智慧。
扩展资料:
“四个服从”是在六届六中全会上首先提出来的。“四个服从”既反映了民主又体现了集中,又是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有效途径,是党内生活秩序的总概括,是正确处理党内各种关系的基本准则。
坚持“四个服从”使我们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更加有力,确保了各项镇枣决策的有效执行。这是我们党经过长期革命斗争形成的优良传统,一定要长弯梁久坚持下去。
参考资料来源:共产党员网——“四个埋旅运服从”的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