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企业建立工会有什么好处和坏处?工会法的规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好处如下: 1、工会对于企业财务方面的好处:①根据《工会法》的规定,成立工会之后,税务方面代缴的工会经费大减,从百分之二降至千分之八,千分之十二返还给企业;②工会开展活动的经费、职工福利方面的支出可以在成立工会账户后由工会账户出资,作为公司税前支出的项目。 2、工会对员工的好处:①办理了工会会员卡的员工,每年享受由市总工会配送的非工伤意外伤害和家庭财产(火灾)损失保障救助;②工会会员可以由单位统一自主购买50元/年的职工医疗互助计划,在一年内如果住院可以在自费部分按比例报销,最高可报销5万元;③市、区工会每年组织向困难职工、大病致困和意外致困职工进行慰问和金秋助学。④高温慰问、劳模评选、劳动竞赛、文体活动、职工教育等多项福利。 3、工会对企业的好处:关注服务企业与职工的共同发展,通过救助和协调的工作方式调节各种矛盾,实现企业发展、服务职工的双赢。强化与天心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联系,便于公司处理各项人口计生、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业务。 工会法规定如下: 第一条、为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与义务,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橘陵、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第四条、工会必须遵守和维护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工会会员全国代表大会制定或者修改《中国工会章程》,章程不得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 国家保护工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五条、工会组织和教育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发挥国家主人翁的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 第六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拿和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 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第七条、工会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第八条、中华全国总工会根据独立、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加强同各国工会组织的友好合作关系。 拓展资料: 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92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七号公布。 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圆敏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