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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是什么?

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是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册拆》第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是什么?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十四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全州启枣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十五条规定,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旁迅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