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多长时间进行一次?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公共聚集场所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
扩展资料:
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链答握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举竖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棚庆;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