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列》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党员是如何处理的?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开除党籍。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拍如,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二)单处昌睁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袭迅启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